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为方便考生咨询有关问题,现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38-8298459设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2、对于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等,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生产前后60天内)、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退还考务费,其取得的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
对因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度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对因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生产考生提供)。
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须于9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登记。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律作废。
二、调整后的考试安排
1、8月25日至9月7日,泰安考生须重新登陆泰安人事考试信息网-准考证下载栏目或网上报名栏目(网址:www.ta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原5月份下载的准考证作废。
2、9月6日、7日举行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
9月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9月7日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3、因2007年度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并的考生,须于10月30日前携带07年度会计考试成绩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到考试中心登记。
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