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12年10月8日起开始打印。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打印。网址:www.acc.gov.cn或www.kjzgks.com。如有问题,请与腾冲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
联系电话:0875-5182173。
E-mail:tcczjkjg@163.com。
腾冲县财政局
2012年10月8日
考 生 须 知
一、 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二、 考生可以携带钢笔、签字笔、铅笔、橡皮、和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进入考场后,必须将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保管,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计算器。
三、 考生须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座次号和答写主观题,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报考级别、考试科目、座次号和答写客观题,考试中一律不得使用涂改液和红笔,试卷上如出现涂改液和红笔,试卷一律作废。
四、 考生发现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试题、答题卡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 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确有需要时必须有监考人员同意和陪同。
六、 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论。
七、 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并接受监考人员监考和检查。
八、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果考生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试结束前交卷,也应执行本款规定。
九、 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后果自负。
十、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人事部下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