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省森工总局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6月24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1张2寸相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号)。发证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7月18日的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二、在各市(地)、省农垦、省森工总局考区报名的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的人社局领取(具体事宜和发证时间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