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会计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2011年会计证书可以领取了。
请需要领取证书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市政府大楼1号楼一楼东门002室)领取。
注:代领证书,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缺其一不可代领。
更多公告请留意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址:(www.qyks.gov.cn)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