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社局(人事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1张2寸相片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一楼)。
二、在各市(地)、省农垦、森工总局考区报名的合格人员,请到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社局(人事局)领取。证书的打印方法另行通知。
三、发证时间:
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28日的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