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20日-30日 到报考所在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接受报名条件审核。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请于三个月后到报考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