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办理,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根据附件1的合格人员名单,携带相关资料(见本通知),务必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二、证书办理地点
章丘市人社局西办公楼207室(山泉路1410号)。
三、证书办理、领取时间
办理时间:5月20日-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领取时间:6月12日—14日
四、携带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考取初级的不用携带)。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单击附件2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填写说明》见附件3)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6、取得审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且直接报考会计中级资格的需持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
五、咨询电话
0531-83228400。
章丘市人社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