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从业考试合格证书申请颁发须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08

  一、申请对象

  1. 已参加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 同时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077号)中证书发放条件 。

  二、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三、申请人考试通过,颁发证书时所需携带的材料

  1.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一;

  2. 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 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最高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6.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规定详见《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077号)文件内容。

  四、受理部门

  申请人考试报名时所在地的各设区市财政局或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五、申请证书流程

  1.申请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一》,完成申请表内要求的内容。

  2.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受理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