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 输入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上的“姓名”一致。
2. 姓名中有生僻字的,在生僻字表中进行查找。如未找到,可用两个字左右拼一起,用圆括号括上,例:(王乐)。查找不到的生僻字请用一个“*”代替,但必须在打印出的申请表上手工注明汉字和拼音。
3. 日期型字段填写格式都必须是:“年-月-日”的形式。如无准确日期,默认填写为1号。例:毕业时间是2006年7月,填写格式为:2006-7-1 。
4. 在相应财政部门未受理前申请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个人信息。如果进行了信息修改,必须重新打印申请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的修改。
5. 如由于考试报名时身份证号(军官证、护照)涂卡等错误造成无法登录填写资料的申请人员,请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6. 输入准考证号与身份证号登录,进入填写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完毕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出现不一致的地方,请及时更正。
7.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员,在“组织管理”码中选择“待业”;“是否在岗”选择“非会计工作人员”;开始会计工作时间不需填写;“工作单位”填写住址;“单位经济类型”选择“其他”。
8. 行政区划指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
9. 证书申领必须到所选行政区域的财政部门办理。
10.邮政编码和手机号码必须准确填写,方便联系。
11.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如果您选择[登录],即证明您已对以上“网上申请证书须知”进行了详细阅读。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地址:西安市五星街56号
电话:029-8762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