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
各位考生: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软件已更新升级,为方便考生办理新证,现将办理新证流程告知如下:
一、查询考试结果
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在“会计专栏”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下点击“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能查到本人考试结果。
二、填写本人信息,打印申请表
在“会计专栏”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下点击“合格考生办证申请”,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在准确、完整地填完个人信息后,可直接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当时不能马上打印的,可在合适时间再次登录,点击“打印办证申请表”按钮,即可打印。办证人员要在该表的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盖章;在校学生可到学校或系里盖章)。
按照《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延边州内的考试合格人员需在30天之内,到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现场受理确认
各地财政局的会计处(科)具体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办证申请,考生可按照各地的具体要求办理新证。
在延边财经学校报考的合格考生到州财政局会计处办证,地址: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咨询电话:0433—2876047
四、办理新证材料
请合格考生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延边州财政局412室办理确认手续。(全部为A4纸打印版)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加盖公章)。
2、①享受免试1科的人员,需带珠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享受免试2科的人员,需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6个月内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同版)
5、非本人亲自办理的,需出示《委托书》1份(样式附后),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 领取新证书
按照《受理通知单》确定的日期领取证书。
联系电话:0433-2876047
附件:委托书样式
附件:
委 托 书(样式)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业务,特委托XXX(姓名)代为办理。
对XXX同志现场办理提供的本人相关材料,本人可以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如出现问题,本人自行负责。
委托人:XXX(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