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办理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的审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0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共三个月。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周五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二、办理地点:南宁市职改办(建政路3号)综合楼(左楼梯上)三楼301室:职称评审部,联系电话:5665129
三、具体政策和要求: 1、请认真阅读并理解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0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改[2004]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以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当前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职改[2008]1号)的文件精神,把握政策,掌握宽严适度,切实体现职称在为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为北部湾经济区开发服务的倾斜政策。
2、凡符合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的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如实严格规范地按文件规定的符合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的条件填写,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符合条件的要在审批表上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人务必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办理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时,请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
4、《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审批表》请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www.nnrkz.com)表格下载区填写下载。申报高、中、初级一式各2份。
南宁市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