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会计职称证书的通知
请2008年度会计职称初、中级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2月10日——20日(节假日休息)携本人身份证和20元工本费到丹阳市会计管理中心(地点:行政中心东楼体育中心西区三楼H3012室)领取合格证书。
丹阳市财政局 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