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2008年会计职称3月2日至3月6日领取合格证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2-19

关于办理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 办理范围

2007年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08年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二、 携带材料:

1.报名资格条件适用的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包头市人事人才网(btrs.gov.cn)”“下载服务”栏内下载),贴大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上角加盖报名时所在单位公章。

三、 受理时间

2009年3月2日至6日,如逾期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办理,还可于3月13日全天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办证和领证事宜。

四、 受理地点

包头市人事局职称科104房间。

五、 发证时间及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自治区办理完毕后,我局立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个人领取证件须出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包头市人事局职称科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