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8年会计职称3月11日起领取合格证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3-13

【育路提示】08年9月通过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将于09年3月11起领取合格证书。

2008年9月考试通过的会计职称证书(初级、中级)。省直考区的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会计上岗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

领取时间:2009年3月11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省直考区请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点前领取!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