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提示】08年9月通过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将于09年3月11起领取合格证书。
2008年9月考试通过的会计职称证书(初级、中级)。省直考区的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会计上岗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市考区的考生请到所在市人事局职称部门领取。
领取时间:2009年3月11日起考生可以领取。
省直考区请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点前领取!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