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的人员从3月27日起开始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合格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
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证、准考证原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栏需盖人事章,人事(职改)部门盖章需要到高新区人才中心盖章),两张二寸照片(注意:必须与准考证上所用照片是同一底版)。办证费:8元/人。
办理地点:南新街富凯酒店三层陕西省职改办(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上资料每周五办理)
表格下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高新区职改办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