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研究生招生应当取消年龄限制

来源:中国青年报发布时间:2003-10-15
作者:何向东

  今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其中变化最大的一点就是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同意。这项政策的调整,受到了公众的好评。

  我在网上查阅了多家大学的招生简章,发现如今研究生招生仍然对年龄有所限制,像
北京大学规定:“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清华大学规定:“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北京外国语大学规定:“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他大学基本上也有类似的规定。因此我就有个疑问:为什么研究生招生还在限制考生的年龄?

  年龄不应该成为一个人接受教育的阻碍。只要自己愿意,在任何年龄段都应当享有受教育的权利。2001年,教育部就取消了高考考生年龄和婚姻的限制,从而使公民在接受教育上有了更多的选择。那为什么不能赋予大龄公民(一般是40岁以上)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权利呢?

  从世界教育发展来看,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是一种历史必然趋势,而终身教育体系理所应当包括大学专、本科教育以及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有人可能会说,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资源还很紧缺,在此情况下,如何使有限的资源获得更大的效益是必须考虑的。如果让一个50岁的人上研究生,他毕业后再工作五六年也就退休了,如果让40岁以下的人上研究生,他就可能为国家工作更长的时间。其实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年轻人读完研究生后出国的还少吗?那他们又为国家工作了多长时间呢?如果是教育资源紧缺,那为什么“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呢?说到底,还是对大龄考生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