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路监理师《综合考试》冲刺试题(4)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1-13
16、某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双代号网络计划如图4-12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C、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为别为7000 M3、10000 M3、600 M3、共计23000 M3,土方单份为17元/ 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1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7元/ M3调到15 元/ M3。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两项工作的施工),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G工作在E和N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承包商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该项N工作的土方工程量约为9000 M3,施工时间需要3个月。

  根据施工计划按排,C、F、J工作和新增加的土方工程N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现承包方提出由于增加土方工程N后,使租用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费用(每台闲置1天为800元)和延长工期3个月。

  问:1、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的总费用应为多少?

  2、监理工程师是否应同意给予承包方施工机械置补偿?应补偿多少费用?

  3、监理工程是否应同意给予承包方工期延长?应延长多长时间?

  答案:

  1、于在计划中增加了土方工程N,土方工程总费用计算如下:

  ①增加N工作后,土方工程总量为:23000+9000=32000 M3

  ②超出原估算土方工程量:

  32000-23000 *100%=39.13>15%

  23000

  土方单价应进行调整

  ③超出15%的土方量为:32000-23000*115%=5550M3

  ④土方工程的总费用为:

  23000*115%*17+5550*15=53.29万元

  2、施工机械闲置补偿计算:

  ① 不增加N工作的原计划机械闲置时间

  在图-13中,因E、G工作的时间为3个月,与F工作时间相等,所以安排挖土机按C-F-J顺序施工可使机械不闲置。

  ② 增加了土方工作N后机械的闲置时间:

  在图4-14中,安排挖土机C-F-N-J按顺序施工,由于N工作完成后到J工作的开始中间还需要施工G工作,所以造成机械闲置1个月。

  ③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给予承包施工机械闲置补偿费:

  30*800=2.4万元(不考虑机械调往其他处使用用或退回租赁处)

  3、工期延长计算:

  根据上图节点最早时间的计算,算出增加N工作后工期由原来的18个月延长到20个月,所以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给承包方顺延工期2个月。

  17、某工程下部为钢筋混凝土基础,上面安装设备。业主分别与土建、安装单位签订了基础、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两个承包商都编制了相互协调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已得到批准。基础施工完毕,设备安装单位按计划将材料及设备运进场准备施工。经检测发现有近1/6的设备预埋螺栓位置移过大,无法安装设备,须返工处理。安装工程因基础返工而受到影响,安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问1、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负责?为什么?

  2、安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答案:

  本题考核的关键点是考生能否以合同的约定为依据,区别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被“直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和“合同违约”责任所迷惑。

  问题1中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业主负责,因安装单位和业主有合同关系,业主没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安装单位施工条件,使安装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安装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虽然安装工作受阻是由于土建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总是引起的,位不能直接向土建施工单位索赔)。业主可根据合同规定,向土建施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或给予其处罚。

  监理工程师收到安装单位的索赔要求后,应审校索赔要求,进一步核实由此引起的损失金额和延误的工期,并级织业主和安装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形成文件报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还需签证批准的索赔补偿。如果业对土建施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土建施工单位违约证明。

  对于地脚螺栓偏移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向土建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具体施工措施,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并严格监督检查施工处理情况,处理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办理移交签证,交由安装单位进行安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