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第 1 题 某道路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承包商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乙承包商不具有勘察、设计能力,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附属公共设施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调查这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巨大损失。丙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例中,甲与乙、乙与丙、乙与丁分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妥当?为什么?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参考解析】:1.合同有效性的判定:
(1)甲与乙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单位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乙与丙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乙与丁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乙将由自己总承包部分的施工工程全部分包给丁,违反了《合同法》及《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导致乙与丁之间的施工 分包合同无效。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妥。
理由:甲与丙不存在合同关系,因为乙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丙建筑设计院之间是总包和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巨大损失,乙和丙应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50 %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1 %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50%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 2 题 某桥梁工程,承包商在桥梁基础上施工的具体方法如下:
(1)基坑开挖采用混凝土加固坑壁进行施工。
(2)对围堰的施工采用双壁钢围堰施工。
(3)基坑排水施工采用帷幕法,并详细制订了排水管道的布置方式。
(4)地基加固时,采用钢筋混凝土短桩将基础范围内的地基土挤密,使地基土与桩体形成复合地基,达到加固地基的目的。
【问题】
1.明挖基础施工的方法除混凝土加固坑壁开挖方法外,还有哪些方法?
2.对围堰的一般规定涉及哪些内容?
3.除双壁钢围堰施工方法外,围堰的施工方法还有哪些?双壁钢围堰施工的工序有哪些?
4.采用帷幕法对基坑排水施工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5.地基加固的方法有哪些?
【参考解析】:1.明挖基础施工的方法除混凝土加固坑壁开挖方法外,还有无支护加固坑壁和用挡板支护坑壁的基坑开挖方法。
2.对围堰的一般规定涉及围堰的高度、外形、面积、断面尺寸、类型、使用条件和一般要求。
3.除双壁钢围堰施工方法外,围堰的施工方法还有土石围堰施工、板桩围堰施工和钢套箱围堰施工。双壁钢围堰施工的工序为:设计制作一浮运就位一着床下沉一清基封底或清基后浇注基础混凝土一围堰拆除。
4.采用帷幕法对基坑排水施工的具体方法有冻结法、硅化法、水泥灌浆法和沥青灌浆法。
5.地基加固的方法有:换填法、桩体挤密法、强夯法、预压法、振冲法、粉体喷射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和化学液体加固法。
第 3 题 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网络计划如图1所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直接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施工单位原因,对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结果如表1所示(正数为延长工作天数,负数为缩短工作天数)。
【问题】
1.确定网络计划图1和图2的关键线路。
2.如果承包商提出要求延长合同工期18天和按实际工期延长合同工期5天,是否合理?为什么?
3.监理工程师应签证延长合同工期几天比较合理?为什么?(用网络计划图表示)
4.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索赔金额多少比较合理?为什么?
【参考解析】:1.网络计划图1中共有5条线路,通过计算各条线路上持续时间之和进行比较,线路B-C-E-G线路的持续时间最长,所以关键线路是B-C-E--G或①-③-④-⑥-⑦。网络计划图2的关键线路是B-C-F-H或①-③-④-⑤-⑦。
2.要求顺延工期18天不合理。因为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工作持续时间的影响并不都在关键线路上。要求顺延工期5天也不合理。因为其中包含了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和缩短。
3.由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应给予延期,如图3所示。
签证顺延的工期为:90—84=6(天)
4.只考虑因业主直接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
800+600+2×500+3×800+3×500=6300(元)
第 4 题 某高速公路B合同段为桥梁工程,业主与H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与D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D公司考虑工期紧,将30根混凝土灌注桩(约占总桩数1/5)分包给F公司,而F公司未经审查批准,其设备已进入现场准备施工。
(2)在钢筋骨架焊接的旁站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焊工将设计图纸应为E5001焊条焊接的主筋改用E4303焊条焊接。
【问题】
监理工程师对上述问题应如何处理?
【参考解析】:监理工程师应按下述办法进行处理:
(1)①按有关法规规定,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故灌柱桩工程不得分包;
②要求施工单位D公司立即将F公司设备撤出施工现场。
(2)监理工程师应:
①立即向施工单位发书面通知,停止焊接施工,封存所用焊条。
②按规范规定抽检已焊钢筋接头。
③如已焊接头合格,要求施工单位D按工程变更程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焊条型号变更申请,如业主与设计单位同意变更,可启用已封存的E4303焊条,继续施工。
④如经抽检已焊钢筋接头不合格,或设计单位不同意变更钢筋型号,则:
a.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将不合格焊条从现场运走;b.清查不合格焊条的施工部位、数量,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处理后按合同重新验收。
第 5 题 某公路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在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
(1)由于本工程的路面属高级路面,所以采用粉煤灰稳定细粒土做该路面的基层。
(2)在选择水泥时,施工单位选择了终凝时间较短的水泥。
(3)经检测,该工程中使用的粉煤灰中SiO2、Al2O3和Fe2O3的总含量为80%。
(4)该公路设计为一级公路,经测定,该工程中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基层的压实度为99%,7d抗压强度为O.6MPa;底基层使用的是中粒土,压实度为95%,7d抗压强度为0.6MPa。
(5)该工程采用集中厂拌法施工,在设计水泥剂量时,按配合比试验确定的剂量增加1%的剂量来确定。
【问题】
1.该工程采用粉煤灰稳定细粒土做基层是否正确?不能用做高级路面基层的无机结合料有哪些?
2.施工单位在选择水泥时是否正确?哪些水泥可做结合料?
3.该工程路面基层使用的粉煤灰中SiO2、AlzO3和Fe2O3的总含量是否符合规定?
4.该工程中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和7d抗压强度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写出正确的要求。
5.设计水泥剂量的确定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写出正确的做法。
【参考解析】:1.该工程采用粉煤灰稳定细粒土做基层不正确。
不能用做高级路面基层的无机结合料有: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细粒土和石灰稳定细粒土。
2.施工单位在选择水泥时不正确。
可做结合料的水泥有: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3.该工程路面基层使用的粉煤灰中SiO2、Al2O3和Fe2O3的总含量符合规定。
4.(1)该工程中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基层的压实度符合要求,7d抗压强度不符合要求。
正确要求: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基层的7d抗压强度应大于等于0.8MPa。
(2)该工程中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底基层的压实度不符合要求,7d抗压强度符合要求。
正确要求: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底基层采用中粒土时的压实度应大于等于96%。
5.设计水泥剂量的确定不正确。
正确做法:对集中厂拌法施工时,水泥剂量应通过配合设计试验确定,但设计水泥剂量宜按配合比试验确定的剂量增加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