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窝工发生的人工费以25元/工日计算,监理方提前一周通知承包人对不以窝工处理,以补偿费支付4元/工日。
(2) 机械设备台班费:
塔吊:300元/台班;混凝土搅拌机:70元/台班;砂浆搅拌机:30元/台班。因窝工而闲置时,只考虑折旧费,按台班费70%计算。
(3) 因临时停工一般不补偿管理费和利润。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情况:
(1)于6月8日至6月21日,施工到第七层时因业主提供的模板未到而使1台塔吊、1台混凝土搅拌机和35名支模工停工。(业主已于5月30日通知承包方)
(2)于6月10日至6月21日,因公用网停电停水使进行第四层砌砖工作的1台砂浆搅拌机和30名砌砖工停工。
(3)于6月20日至6月23日,因砂浆搅拌机故障而使1台砂浆搅拌机和35名工人停工。
问题:承包人在有效期内提出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索赔金额应为多少?
标准答案: 解:合理的索赔金额如下:
(1)窝工机械闲置费:按合同机械闲置只计取折旧费。
塔吊1台:300×70%×14=2940(元);
混凝土搅拌机l台:70×70%×14=686(元);
砂浆搅拌机l台:30×70%x 12=252(元);
小计:2940+686+252=3878(元)。
(2)窝工人工费:因业主已于1周前通知承包人,故只以补偿支付。
支模工:4×35×14=1960(元);
砌砖工:25×30×12=9000(元);
因砂浆搅拌机机械故障造成的窝工不予补偿。
小计:1960+9000=10960(元)。
(3)临时个别窝工一般不补偿管理费和利润,故合理的索赔金额为:
3878+10960=14838(元)
52、 某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称量5300m3,原价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支付条款如下:
(1) 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估算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 建设单位从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保留金;
(3) 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计工程量的10%时,价格应予调整,调价系数为0.9(或1.1);
(4) 每月签发付款证书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 预付款从施工单位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认认可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问题:
(1)估算合同总价是多少?
(2) 预付工程款是多少?预付工程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扣预付工程款是多少?
(3) 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标准答案: (1)估算总价95.4万,即5300m3×180元/m3=95.4万元。
(2)预付工程款19.08万元,即95.4×20%=19.08(万元)。
预付工程款从第三个月扣留,因为第一、二期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预付工程款19.08/3=6.36(万元)。
(3)①第一月工程款为800×180=14.40(万元);
应扣保留金:14.40×0.05=0.72(万元);
本月签证的工程款:14.40×0.95=13.68<15(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②第二月工程款为:1000×180=18(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18×0.05=0.9(万元);
本月签证的工程款:18×0.95=17.10(万元);
本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7.10+13.68=30.78(万元)。
③第三个月工程款为:1200×180=21.6(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元);
应扣预付工程款:6.36万元;
21.6-0.8-6.36=14.16(万元)<15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④第四个月工程款为:1200×180=21.6(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元);
应扣预付工程款:6.36万元;
本月应签证工程款:21.60—1.08—6.36=14.16(万元);
本月应签发支付的金额为:14.16+14.16=28.32(万元)。
⑤第五个月累计完成5400m3,比原估算的工程量超过l00m3,但未超过估算10%,
仍按原价估算工程价:1200 ×180=21.60(万元);
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元);
应扣预付款:6.36万元;
本月应签证工程款:21.60—1.08—6.36=14.16(万元)<15(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⑥第六个月累计完成5900m3,比原估算量超过600m3,已超过10%,对超过部分应调整单价。
应调整单价的工程量为:5900—5300(1+10%)=70(m3);
第六个月完成的工程量价款为: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应扣保留金:8.874×0.05=0.4437(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8.874—0.4437=8.4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为:14.16+8.43=22.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