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
52、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 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 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20%的预付款;
(2) 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保留金;
(3) 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4) 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 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 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承包人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标准答案: (1)工程预付款为:
(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第(2)到第(4)解答如下:
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2×1.2×(1—5%)=23.028(万元)。
由于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最低额为25万元,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二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8×1.2×(1—5%)=32.832(万元);
本月实际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3.028+32.832=55.86(万元)。
第三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7.2×1.2×(1—5%)=31.008(万元);
应付款为:31.008一18.52×50%=21.748(万元)<25万元。
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四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总工程量2700m3,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
(2700—2300)/2300=17.4%>10%
超过10%部分应予调价,单价调整为:180×0.9=162元/m3 。
工程量调价部分:2700—2300×(1+10%)=170(m3)。
故甲项工程量价款为:
(600一170)×180+170×162=10.494(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3,未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故不予调整价格。
完成工程量价款为:600×160=9.6(万元)
本月完成工程量价款为:10.494+9.6=20.094(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为:20.094×1.2×(1—5%)=22.907(万元);
本月实际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
21.748+22.907一18.52×50%=35.395(万元)
(5)①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②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和报价单为依据;
③支付必须及时;
④支付必须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
⑤支付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
(6)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便于招标单位编制标底
②是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报价计算的共同基础,使他们能够高效准确地编写报价单,合理地进行投标报价,又便于评标时的分析比较;
③为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