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网上报名后持报名材料到滨州职业学院2号实训楼1楼集中审核、确认报名资格。我市考生集中审核、确定报名信息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4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o(1998年6月26日前毕业并已转正定级)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 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1998年6月26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医士资格证书)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七)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毕业当年报考的(建议考生在院校所在地报考)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研究生院证明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6)毕业当年研究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附件2)
已毕业报考的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滨州考点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滨州),请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并将页面打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九)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书,证明必须含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和公章,同时还需提交学籍档案、入学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以上表格及证件复印件均用A4打印纸,所有材料不装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名现场办理。
(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有关事宜
报考对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象所在单位应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乡镇卫生院。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考试过程单独命题,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
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向其执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考点报考。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乡镇卫生院公章);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卫生院公章);
5、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
6、毕业证原件;
7、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十一)现役军人考生和公共卫生类别考生
根据省考区安排,本年度现役军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的考生现场审核资料、考试都到济南考点,具体事项请登陆:济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jnhhr.cn/)。
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统一到省直考点确认(3月28日-3月31日),报名条件、提交材料、考生须知请登陆山东医学考试网(www.sdyxks.org)。
(十二)考试费用:
临床类、公卫类、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为260元/人;口腔类为29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