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鹤岗考点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
现场补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
(二)鹤岗考点现场审核时间:2014年3月26-3月29日。
审核地点:鹤岗市卫生局医政科。
(四)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及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相关规定要求。对2006版及2014版有交集之处按附件8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报考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
(二)考生照片需在各县、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考务工作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上传或现场拍照(该照片用于颁发《医师资格证书》和省《医师执业证书》,不得更换),为白底彩色正面照片,免冠不戴眼镜,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照片鹤岗考点将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审核。申报材料不需单独上交照片。
(三)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均统一在农垦总局考点考试。公共卫生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军事医学考试均在9月13日进行,执业医师军事医学考试时间为17:00-18:00,执业助理医师军事医学考试时间为17:00-17:30。
请参加2014年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于2014年3月31日—4月4日,向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报送材料并现场确认。
农垦总局卫生局联系人:孙晓玲
联系电话:0451-55198120、55196263 13804560367
现场审核地点:农垦总局总医院一分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69号
农垦总局总医院一分院二楼医学会
(四)考生报名提交的《医师资格考试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可不需要彩色的,信息内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考点经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工作人员违规、舞弊行为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考试费用
2014年考试收费:执业医师305元、执业助理医师275元,报名阶段一次性收齐。其中:报名费15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50元、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140元、助理医师110元。如省卫计委现场审核不合格,则实践技能及综合笔试费用返还至医疗机构,实践技能未通过考生返还综合笔试费用,考生请到单位医务科领取费用。市卫生局统一向医疗机构开具发票
五、工作要求
(一)报名提交材料
各单位要将考生报名资料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顺序排列,必须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固定在一起后再放入材料袋中。具体提交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医疗机构不得指派考生直接向考点或考区咨询政策或到考点报考,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由医疗机构集中向考点咨询。
(二)其他说明
1、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医学综合笔试时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2、系统中无医疗机构名称的,需人工录入医疗机构名称,其代码在打印报名表打印后手写填上。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报考单位应与注册地点相同。如曾变更过执业地点,换发过《医师执业证书》,请到原注册卫生部门开具首次注册时间证明。
4、专科升本科,所学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的,可以以本科学历作为报名学历依据,但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5、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无效。
6、个体诊所(不含口腔)、厂企卫生所不具备培养住院医师的条件,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单位。试用单位应具备考生报考类别的科室。
附件:1、2014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201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4、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
5、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执业期满和考核合格证明
8、审核资格2006版和2014版交集情况说明
(仅限2014年审核使用)
9、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
10、鹤岗考点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