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卫生局关于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区201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现场审核时间:
3月25日上午:大孙各庄、板桥、沙岭、结防所、李桥;下午:小店、传染病院、妇幼保健院、李遂。
3月27日上午:区医院、马坡、北石槽、南彩、北务;下午:张镇、俸伯、南法信、仁和、城区。
3月28日上午:中医院、龙湾屯、北小营、高丽营;下午:空港、张喜庄、天竺、赵全营、木林。
3月31日上午:区三院、区二院、疾控中心、京顺医院、顺欣阳光医院、精神病院、法医院;下午:国医医院、首儿李桥、安康医院、部队医院、潮白河骨伤科医院。
4月1、2日为其他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间。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现场确认时间,避免耽误现场确认的整体时间进度。 二、现场确认具体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考生,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4、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二寸同底版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除外)。
三、其它要求:
1、现场确认所提交的复印件全部为A4纸。
2、请考生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由所在医疗机构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相关负责人携带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
3、现场确认时不交报名费,具体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顺义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