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延安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4-06-16

  关于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3年度延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和中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从即日起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财政局会计科(408)申请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证申请时间

  2014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申请人所需携带的材料

  1.《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级成绩单;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与准考证同底版彩色照片2寸2张;

  三、注意事项

  1. 《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贴1张照片。

  2.在《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意见栏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齐全,凡委托他人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持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证书发放时间请注意浏览延安财政信息网。

  咨询电话:8210635

  Q Q 群:213535571

  市会考办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