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2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本考点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条件
可在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4号公告。
2、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按照试用期医疗机构考点归属,于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自行上网报名,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不得跨考点和逾期报名。
考生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软件提供的标准名称填写,如报名软件中查询不到或未及时更新现用的医院名称,则依照单位的法人代码证的名称填写。
为了区别试用单位的考生身份,(1)凡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身份: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中的请填写并修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新华的请填写并修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中山的请填写并修改为“浙江省针灸推拿医院”;(2)属于职工身份的,请填写“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3)“浙江医院分院”的考生,工作单位请填写“浙江医院分院”。因单位名称填写不规范引起的信息数据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
1、资格确认
(1)医院初审时间:3月16日-3月29日
(2)考点复审时间:3月30日-4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考点复审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南大门校医院五楼509室
(4)各单位集体复审时间安排如下:
3月30日上午——省血液中心、浙大校医院、省新华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学科学院、省国际旅行保健中心。
3月30日下午——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省立同德医院、省肿瘤医院
4月2日上午——省人民医院(含望江山院区)、浙江医院(含分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4月2日下午——浙江中医药大学、省中医院
4月4日上午——浙医妇院、浙医儿院、浙医口腔医院
4月4日下午——浙医一院
4月5日上午——浙医二院
4月5日下午——浙医邵院
2、考生报名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从网上填写下载并签名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及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上交照片应与申请表上照片一致,注明姓名、单位等信息并用信封包装封口)。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2)、(3)复印件需加盖报名材料初审单位公章。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2012年8月31日为试用期一年期限最迟截止日)。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三、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
医师资格考生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二者相符后,由相关部门盖章,盖章后的复印件上交考点。具体如下:
1、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初审后,复印件需由试用期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医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3、毕业当年参加考试的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七年制硕士生以及长年制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的,由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学历证明。通过考试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缴纳考试经费
口腔、公卫执业医师140元/人;
口腔、公卫执业助理医师130元/人;
除口腔、公卫外的其他专业:执业医师26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50元/人;
实践技能考试费(口腔)20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公卫)180元/人,由考生在考试那天直接交考试基地。
五、医院资料汇总
各医院报名结束后,将每个考生的材料汇集装订,考生依照报名类别(110-120-130-140-150-210-220-230-240-250)——姓名拼音字母A——Z顺序排列,以EXCEL电子表和书面表格汇总,EXCEL电子表发至考点邮箱:gengxiaobei@zju.edu.cn
六、考试报名联系
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校医院(侧门)五楼
联系电话:耿晓北88208360传真:0571-88208360
七、请关注本考点网站(www.zjgpe.zju.edu.cn)新闻公告栏目。
浙江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