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3-19

      肇庆市卫生局办公室文件

      肇卫办〔2012〕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城区有关医疗机构: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医考中心及广东考区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网址

      今年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直接报名。

      二、报名和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5日。

      现场审核时间:3月16日—4月6日。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2004〕161号)精神,外省中专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同时,建议其他学历考生进行学历验证。验证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3楼。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要求试用期限至2012年8月31日,试用必须满1年,试用时间书写格式统一为:2011年X月X日至今,具体格式见附件3.

      4、《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工作单位必须具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当提交经卫生行政部门核验原件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执业机构出具的《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4)。

      6、其他材料。包括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与服务单位签订的有关服务合同、知情同意书、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学历验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整理要求

      1、考生报名材料的整理装订要求具体见附件2.

      2、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并分别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出具“同意报考”意见,同时加盖部门公章。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考生须由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4、毕业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各种材料上的姓名、年龄必须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合的,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5、各单位请于现场审核时段统一将报考材料交当地卫生局审核。县级卫生局将医师报考材料按报考类别、级别进行整理,于4月11日统一报送市卫生局医教科。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表格可在肇庆市卫生局网页(http://www.zqws.com.cn/down/)资料下载区下载。各地、各单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教科联系。

      联系人:隋欢四、李韵怡;联系电话:2853348;传真:285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