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医师资格考试芜湖市考点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点办设立于市卫生局,联系电话3824101.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安排,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审核工作从2013年3月18日开始到4月1日结束,各县有所调整,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点的设立
我市医师资格考试设五个现场报名审核点,分别是:
(一)市区(含沈巷镇)现场报名审核点: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具体地点:第一教学楼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现场联系电话:4835640,该电话为市考点办在审核期间作为办公、咨询电话使用。
考生乘10、16、18、24、26、32、36、37、45路公交车可直达。
(二)四县现场报名审核点:
无为县:地点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无城镇金塔路)。电话:6325484.
芜湖县卫生局:地点为湾址镇芜屯南路延伸段。电话:8829586.
繁昌县卫生局:地点为繁昌县政务中心四楼414室。电话:7862113.
南陵县卫生局:地点籍山镇籍山大道县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6838048.
二、现场报名点受理范围及时间安排
1、市区现场报名点只受理市辖四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安排:
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报名首日上午9时开始人卫 医 学网。
3月18日上午: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芜湖市妇幼保健院。
3月18日下午: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手足外科医院、芜湖金陵医院。
3月19日上午: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红十字医院、芜湖杨家门医院、芜湖东方医院。
3月19日下午: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芜湖市中心血站。
3月20日上午:市中医医院、中医药高专二附院、芜湖新安中医院。
3月20日下午:芜湖仁济骨科医院、芜湖玛丽娅医院、芜湖丹凤朝阳妇科医院。
3月21日全天:鸠江区(含沈巷镇)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
3月22日全天:三山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
3月23日、24日:双休日
3月25日全天:镜湖区医院及镜湖区区管其它医疗卫生机构。
3月26日全天:镜湖区长盛医院、华卫医院及镜湖区区管其它医疗卫生机构。
3月27日全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红十字急救中心、市地病站。
3月28日全天:宣城地区医院、地区卫生校口腔门诊部、市牙病防治所。
3月29日全天:弋江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及零散单位的人员。
4月1日全天:芜湖广济医院、中铁四局卜家店医院、芜湖协和医院。
4月2日全天:现场审核工作截止,考点整理全市报名材料作送省厅医考报名复审准备。
2、四县现场报名审核点负责受理本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无为县:受理时间为3月18日~28日。
芜湖县:受理时间为3月26日~28日。
繁昌县:受理时间为3月18日~28日。
南陵县:受理时间为3月18日~22日。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县报名审核点在上述时段内对审核单位及时间安排由各县卫生局决定,考生可与县卫生局医政科联系。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件(全部使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毕业证包括职业中专毕业证遗失须提供省教育厅的毕业证明书;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供学校的报考证明,证明中要注明所学专业,并在实践技能考试前将毕业证书提供给报考的考点,方可参加考试人卫医 学 网。
4、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注:如注册经变更后,注册证书不能完整反映出注册时间,需到注册机关打印变更信息并加盖公章);
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应分别提供《传统医学师承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其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7、执业或试用机构为个体诊所的考生须另外附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8、原籍为外省籍人员,持外省市中专学历证书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试用的,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特殊情况者应提供外省市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验证证明。持外省市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证书报名考生应确认毕业证书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到,如现场报名审核时报名点对学历证书的真伪有疑问,有权要求考生提供外省市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验证证明。
严禁持假证报名!!!
毕业证原件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第5、8项原件需送省考区审核完毕退还。
现场审核时,请将第2项(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与第3、4、5、6项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好。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标准:遵照省卫生厅通知要求,中医类:执业医师302元,执业助理232元;西医类:执业医师300元,执业助理230元。
五、所有考生于现场审核前应自行上传完照片。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报名点有权要求考生自行重新上传或现场重新采集。
六、各报名审核点下载打印带考生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对所确认的信息负责。
卫生部《2013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尚未出台,安徽省2013年医考考务工作会尚未召开,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出台将另行通知。
市卫生局今后于医考工作每个阶段都会在局政务网站发出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有关医考事项的通知,同时也要关注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省卫生厅网上相关的政策、规定、通知、通告。
医师资格考试芜湖市考点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