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卫生局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5-07
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8]20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卫生局的统一要求,北京地区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将全部实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为顺利完成报名及考试各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北京地区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
  北京考区报名网址为北京市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请注意不要在其它网站报考),网上申报具体流程为注册登录、在线填写申报表、上报数据、打印申报表。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
  请申报人访问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在首页左侧点击“医师资格考试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登录界面。请申报人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请注意不要在网站首页左上方“新用户注册”处点击进入,以免进错系统)。
  2、注册成功后退出注册页面,在登录页面录入已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表。
  3、确认填写无误后,可选择上报数据进行数据上传。考生所选行政区划应为工作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划,在北京考区报名的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请选择行政区划为“考评中心”。
  4、上传数据后可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报表》。在考试报名结束前,考生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修改信息后考生必须重新点击“上报报名数据”。考生提交的《申报表》必须为最后一次修改后打印的,注意网上填写内容与纸质《申报表》内容必须一致。
  5、如在“北京市卫生人事代理系统”中录入过基本信息的考生,可点击“提取报名数据”提取“代理系统”与“报名系统”相同的数据。
  6、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二)现场确认(2007年4月14日—25日,周六、日除外)
  考生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携带材料到丰台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一律视为无效。具体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连续两年考试不合格者,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需提供原使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交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008年4月14日-4月16日为一级医院现场确认时间;
  2008年4月17日-4月18日为二、三级医院现场确认时间;
  2007年4月21日-4月25日为其他医疗机构现场确认时间;
  9、现场确认如需提交其它材料,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丰台区卫生局网站首页公告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