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公告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5-07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川医考办[2007]2号文件精神,现公告泸州市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3月25日—4月7日

  报名网址:www.nmec.org.cn

  二、现场确认(或补报名)时间:

  各县区考生(网上已报名和未报名的考生)4月10日—4月22日在各县区卫生局医政股确认(或补报名),在此时间内未到县区卫生局确认(或补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23日—4月25日到泸州市卫生局(医学会)确认(或补报名)。

  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及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附二院、附属口腔医院的考生4月10日—4月25日到泸州市卫生局(医学会)确认(或补报名)。

  现场确认(或补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与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7、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4张;

  8、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6年或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2)师承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

  (3)提供1999年至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2条的材料;

  (4)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7年7月1日—7月15日

  四、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7年9月22日、23日两天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7年9月22日一天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四川医学网(www.scyx.org.cn)和泸州市卫生局网站(www.lzswsj.gov.cn)查询。

  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