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关于200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5-07

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管理工作

  1、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2007年3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截至时间为2007年4月7日。《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考生须持以下资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照片。

  2、考点初审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

  二、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2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生20元(含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费每生100元;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生80元。

  2、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和卫生部(卫规财发[2000]第5号)文件规定,考生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之前必须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临床(含公共卫生)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180元;口腔医师专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280元;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生26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费每生100元。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密切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及北京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如有相关问题,请致电区卫生局医政科咨询。

  联系电话:68873994

  联系人:郭振玲

  附件1: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月25日前  通知考生网上报名 
3月25日-4月7日  考生网上报名 
4月9日  考点下载报名数据 
4月10日-4月25日  组织考生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