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有关公告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5-07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7年3月25日至2007年4月7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本人填写报名表后同时打印一份报名表。(未按规定时间到湘潭市卫生局审核和照相的,网上报名无效。)考试大(www.examda.com)收集整理。

  二、现场审核和照相

  1、现场审核时间:2007年4月10日至2007年4月22日,时间按照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安排如下:

  4月10-12日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3日雨湖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6日岳塘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17-19日湘潭县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20-22日湘乡市、韶山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和照相的,恕不接待。

  2、报名时考生向考点交验以下材料:

  (1)提交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明。

  (3)湘潭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考试大(www.examda.com)收集整理。

  3、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

  (1)凡2006年已报名参加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者,考生可凭准考证直接报考;

  (2)凡2005年(含2005年)以前曾报名参加过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需报名参加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资格考核;

  (3)凡从未报名参加过医师资格考试者,各考生于3月30日前将报考资料交湘潭考点办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报名资格考核;

  (4)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①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②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人员的《师承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或确有专长人员被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确有专长证明。

  三、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2006版)》(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四、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2007年7月1日—15日。

  2、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2007年9月22日、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执业助理医师2007年9月2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五、考试报名费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实践技能考试每人200元;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每人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45元。

  六、报名地点

  湘潭市卫生局一楼(岳塘区霞光中路28号),乘25、1、5、15、108、106、19路等公交车可抵达。

  另: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证时间更改为2007年5月28-30日发放。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考试大(www.examda.com)收集整理。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