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4-03-24

  安徽省六安市201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现将我县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在我县医疗、预防、保健的医疗卫生单位及计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具备规定学历资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自2014年3月3日至3月17日。并请网上已报名的考生于3月17日前将本人在网上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

  三、报名费用

  根据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文件(发改价格〔2012〕279号)规定,报考执业医师费用每人300元,其中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别费用每人302元,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230元,其中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别费用每人232元。

  四、现场确认的时间、流程及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3月28日止(22日、23日双休日除外),地点设在金寨县卫生局医政股。县卫生局负责信息确认初审工作,对考生资料和照片进行现场审核及收费,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检查。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逾期不予办理。

  (一)时间安排

  为了缓解工学矛盾,使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全县报考人员分乡镇分时间段进行现场确认,请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明确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现场确认的组织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0日、21日、24日、25日、26日、27日、28日。具体安排如下:3月20日:县人民医院、白塔畈镇、麻埠镇、县中医院;3月21日:梅山镇、汤家汇镇;3月24日: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长岭乡、青山镇、张冲乡、油坊店乡;3月25日:斑竹园镇、吴家店镇、沙河乡、关庙乡、果子园乡;3月26日:南溪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3月27日: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梅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县计生服务机构;3月28日: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梅响电站。

  (二)现场确认的流程

  1、报考的考生持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期合格证明(附件1、2)、报考执师需提供执助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乡镇执助需提供相关材料等到县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核。

  2、审核合格的考生到卫生局规划财务股交费。

  3、交费后进行报名表信息的再确认,重新打印报名(须含报考序号)申请表。

  4、核对毕业证及身份证后,进行照片采集、审核和上传,原则上要考生本人现场采集照片。

  (三)提交材料

  所有材料一律用A4按以下顺序装入档案袋: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有中专和大专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类别考生,还应分别提交连续5年和2年的在岗证明);5、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6、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7、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即:教育厅学历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凡民办学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和卫生部同意办学的批文;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0、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须从乡镇卫生院报名,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同书(附件3),对已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人员报名,必须先向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格考试书面承诺书(当地乡镇卫生院存档),后方可报名。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师资格考试同时进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乡镇执助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签订5年的合同书(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报考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要求进行报名。

  (二)医师资格考试是医务人员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应考人员不遗漏、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网报,有序组织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到我局进行照片和资料审核等现场确认工作。

  (四)各单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相关材料,出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严防假学历、假证明的出现。对弄虚作假者,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单位和个人,单位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