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6-15

各市(含义乌)旅游局(委): 
  我省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拟于11月14、15日举行,笔试科目为《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导游文化基础知识》。鉴于国务院公布的《旅行社条例》、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已分别于5月1日、5月3日正式施行,《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材中有关旅行社管理的部分法规制度已经废止。为确保考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今年的《旅游政策与法规》科目考试内容将做适当调整,请各市旅游局(委)在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场确认时务必告知考生。对已完成确认的考生,也务必通知到本人。
  调整内容如下:《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材第十二章,除保留第三节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外,其余更换为《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考生可登录本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再点击“政策法规”即可浏览。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