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省直旅行社、有关院校及单位:
为加快实施全省旅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导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断改善导游队伍中存在的结构和比例失调的状况,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2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旅办发〔2012〕56号)精神,结合我省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现将我省2012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申请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考试。
(二)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及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员证书满三年,并且在申请前三年内以中级导游员身份带团至少90个工作日以上;
3、业绩表现:申请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考试。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日期:2012年4月1日-5月30日
报名地点:郑州市政三街1号石化大厦南附楼304房间
联系人:何珊、袁昊
联系电话:0371-65908276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2年全国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河南旅游资讯网(www.hnta.cn)下载表格,由所在单位按要求严格审查并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职业经历和业绩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4张。
以上报名材料由省导考办备存。
(三)报名费用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及等级考核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11〕987号)文件精神,我省导游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为:
1、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包括普通话类和外语类):笔试两科,每人每科80元;
2、高级导游员等级考核(包括普通话类和外语类):笔试两科,每人每科95元。
三、考试与考务
(一)考试方式
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考试大纲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中级导游员考试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高级导游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在测试报考人员对旅游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深入了解、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分析以及对旅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科目
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普通话和外语考试。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分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普通话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三)考试时间
中级导游考试(9月15日):
0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高级导游考试(9月16日):
09:30-11:00 导游综合知识
14:00-16:30 导游能力测试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考生于考试开始前20日内(8月25日至9月14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公布考试结果、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2年11月23日向各省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结果将委托省导考办在河南旅游资讯网上对外发布。两门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和“全国高级导游员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省导考办负责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对考生报名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对报考原始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职业经历、业绩表现等)要进行认真核查,如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导游员报名考试。对组织得力,报名人数多,通过率高的单位,省导考办将适时通报表彰。
(三)省导考办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教育培训部门及旅游院校举办培训班,加大考前培训力度,提高考试通过率,从而达到以考促训的目的。各地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全国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考前培训市场,可以向考生公开推荐几个培训质量高、声誉好、收费合理的培训单位,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借考试之机骗取考生钱财的不法机构和个人。
(四)省导考办监督举报电话:0371-65506043。
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