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待遇持平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23
日前从惠州市教育局获悉,惠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持平”工作在广东全省率先启动并全面落实,全市用于实现县域内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待遇基本持平、城市教师待遇与农村教师待遇基本持平的“两持平”资金达到3.2亿元。
  近年来,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提高教师待遇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实现教育公平的首要工作。2007年教师节,惠州出台教师待遇“两持平一鼓励”政策,用2年到3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县(区)域内教师待遇的“两个持平”和“一个鼓励”,即县(区)域内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待遇持平,城市教师待遇与乡村教师待遇持平,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城乡教师正常交流和农村教师安教、乐教和善教。
  今年上半年,这项政策提前全面落实,全市用于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持平”的资金达到3.2亿元。惠州市和各县(区)实现了教师与公务员待遇基本持平。据惠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在调整提高公务员和教师工资补贴时,考虑到原有差距,相对提高教师补贴的标准,尽可能缩小或基本拉平教师与公务员待遇的差距。如市直学校教师从去年9月起,教师人均每月岗位津贴增加到1100元,<考试&大收集^整理>而同时调整的公务员岗位津贴为人均800元。惠州市还明确规定市直机关和各县(区)新增补贴待遇,教师要与公务员保持一致,确保不因调整补贴扩大教师与公务员待遇的差距。
  该市拨出专项资金,补助山区农村教师。市政府从2008年起连续每年拿出1600万元给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山区农村教师发放专项补助。各县(区)政府尽可能安排边远山区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如大亚湾区从2003年起对边远农村及海岛学校教师发放特殊津贴,惠东县从2006年起给边远农村学校教师发放100元到300元的交通补贴。
  惠州市还设立了“惠州市首席教师”、“惠州市乡村明星教师”、“惠州市乡村教师烛光奖”、“惠州市十佳校长”、“惠州市高中明星校长”等奖项,2007年、2008年两年教师节表彰奖励奖金总计达300多万元。设立了困难教师医疗救助金,2006年以来共募集资金320万元、发放116万元、救助140名困难教师,给予困难教师特别的关爱,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