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进口玩具的报检

来源:微学报检员考试发布时间:2008-06-27

(一) 报检范围 
国家对进口玩具实行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管理。范围包括:玩偶、玩具电动火车、填充的玩具动物、玩具乐器、智力玩具、缩小的全套模型组件、组装成套的其他玩具、其他带动力装置的玩具及模型、其他未列玩具等。 
(二) 报检程序 
入境玩具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按规定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后由施检部门对进口的玩具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在玩具上加贴检验检疫安全标志,准许在市场上销售。 
(三) 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有关的外贸单据,如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