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主或其代理人凭《报检员证》,在进口货物抵达口岸前或抵达口岸时持下列单证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 1.植物检疫审批单。 2.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3.产地证。 4.贸易合同或协议。 5.装箱单。 6.发票。 7.提单。 属入境种苗的,如果引种单位和进口单位不是同一单位,还需附有双方签定的委托书,明确主要检疫责任的承担单位,以利于种苗检疫及后期检疫监管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