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员基础理论第七章:单据制作与改错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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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据制作与改错(一)

  本章考情:

  在单据制作与改错虽然是两种题型,但考的知识点却是相同的。主要涉及的单据包括发票、汇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装箱单、受益人证明等单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据名称、年度、分值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商业发票 20分 9分 10分 8分
形式发票     24分    
汇票   7分 10分  
装箱单 10分 20分   8分
提单 10分 14分 10分  
保险单 10分     12分
一般原产地证 15分     12分
FORM A     10分 8分  
核销单   7分      
报检单   13分      
货运委托书 15分        
质量证明       8分  
受益人证明       8分

  商业发票

  1、出票人名称、地址等描述必须醒目、正确。

  如是采用信用证方式收汇的,必须与信用证上受益人(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等完全一致。同时要注意与其他单据上显示的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的一致性。采用信用证时,《UCP600》规定发票必须由受益人出具。对可转让信用证,在第一受益人换单条件下,第二受益人可出具自己为出票人的发票。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出具的发票。

  发票的出票人有两种表示方式:一是发票的信头直接显示受益人名称;二是由受益人在发票上进行签署。在实务中,如果发票的出票人是受益人下属的某个部门(例如ABC Co.Ltd., Export Dept.),根据国际商会专家小组的意见,这是不允许的。

  例:信用证条款如下:

  APPLICANT:XYZ COMPANY,ANYTOWN

  BENEFICIARY:ABC COMPANY NANJING

  DOCUMENTS RE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发票的出具人应为:ABC COMPANY NANJING

  2、出票日期及出票的基础信息方面必须注意事项:

  出票日期一般不迟于装运日。

  如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也可以接受。如矿砂、煤等散装货物,必须装完后才能根据装货实际重量制作商业发票。

  如果发票的货物涉及不止一个合约的,发票上显示合约号必须包括全部合约。

  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标明该笔交易中的信用证号码。

  商业发票日期可以晚于汇票日期。 ( 否 )(2006年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