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缮制辅导50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1-25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2011年的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有所帮助!

    (一)发票号码(Invoice No.)

    填写投保货物商业发票的号码。

    (二)保险单号次(Policy No.)

    填写保险单号码。

    (三)被保险人(Insured)

    (1)如来证无特别规定,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应是信用证上的受益人。

    (2)信用证要求保险单为to order of ××× Bank 或in favour of ××× Bank,可在被保险人处填写“出口公司名称+Held to order of ××× Bank (或in favour of ××× Bank )”。

    (3)信用证有特殊要求。

    (4)信用证规定,保单抬头为第三者名称即中性名义。

    (5)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空白抬头(TO ORDER)。

    (6)以FOB、CFR、FCA或CPT条件成交,且外商委托出口公司代办保险。

    (四)保险货物项目(Description of Goods)

    与提单相同,填写货物的总称。

    (五)包装及数量(Quantity)

    与提单相同,填写最大包装的总件数。裸装货物填写货物本身件数,散装货物填写货物净重,有包装但以重量计价的应同时填写总件数和计价总重量。

    (六)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

    一般按照发票金额加一成(即110%发票金额)填写。最终以双方商定的比例计算而成,。

    (七)承保险别

    出口公司只需在副本上填写这一栏目的内容。当全套保险单填好交给保险公司审核、确认时,才由保险公司把承保险别的详细内容加注在正本保险单上。

    (八)标记(Marks & Nos)

    与提单相同,也可以填写“AS PER INVOICE NO.×××”。但如果信用证规定所有单据均要显示装运唛头,则应按实际唛头缮制。

    (九)保险总金额(Total Amount Insured)

    将保险金额以大写的形式填入。计价货币也应以全称形式填入。注意保险金额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使用的货币一致,保险总金额大写应与保险金额的阿拉伯数字一致。

    (十)保费(Premium )

    一般已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印刷时填入“as arranged”字样。出口公司在填写保险单时无须填写。

    (十一)装载工具

    填写装载船的船名。当运输由两程运输完成时,应分别填写一程船名和二程船名。如:

    一程船名:Mayer

    二程船名:Dongfeng

    该栏填写:Mayer/Dongfeng

    如转运到内陆加Other Conveyance.

    (十二)开航日期

    一般填写提单签发日期,也可填写提单签发日前后各5天之内的任何一天的日期,或填写 “As Per B/L”。

    (十三)起运港

    填写起点即装运港名称。

    (十四)目的港

    填写讫点即目的港名称。

    (十五)保险单份数

    根据《UCP600》第28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单据表明其以多份正本出具,所有正本均须提交。

    当信用证没有特别说明保险单份数时,出口公司一般提交一套完整的保险单(一份“original”,一份“duplicate”)。

    (十六)赔付地点

    一般的,将目的地作为赔付地点,将目的地名称填写入该栏。如买方指定理赔代理人,理赔代理人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所在国内,便于到货后检验。赔款货币一般为投保额相同的货币。

    (十七)日期

    日期指保险单的签发日期。由于保险公司提供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服务,所以要求保险手续在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前办理。保险单的日期也应是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前的日期。

    (十八)投保地点

    填写投保地点的名称,一般为装运港(地)的名称。

    (十九)背书

    1.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d)

    2.记名背书

    3.记名指示背书

    4.特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