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单据的种类及特点
尽管单据各种各样,但具体可按如下方法进行划分:
一、按国际商会划分
国际商会将单据划分为“金融单据”(FINANCIAL DOCUMENTS)和“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两种。并定义:(1)金融单据,即指汇票、期票、支票、付款收据以及用于收款的其它类似单据。(2)商业单据,即指发票、提单、权利证书及其它不属于金融单据的所有单据。
二、按使用频率划分
根据单据在实务中使用次数的多少来划分,可分为(1)基本单据,即出口商一般情况下必须提供的单据,它包括发票、提单和保险单这三大单据。(2)附属单据,即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买方要求卖方协助提供的单据。这些单据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进口国官方要求的单据,如领事发票、海关发票、产地证、检疫证、黑名单证明以及出口许可证、装船证明等;另一类是买方要求说明货物详细情况的单据,如装箱单、重量单和品质证等。
三、按《统一惯例》划分
《统一惯例》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汇票除外)分为四大类:
(1)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包括:①海运提单、②不可转让海运单、③租船合约提单、④多式联运单据、⑤空运单据、⑥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运单据、⑦快邮和邮包收据、⑧运输代理人的运输单据。
(2)保险单据(INSURANCE DOCUMENTS),包括:①保险单、②保险证明书、③暂保单、④投保声明书
(3)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4)其它单据(OTHER DOCUMENTS ),包括:①包装单和重量单、②政府发票(a.领事发票、b.海关发票)、3、证明书(a.原产地证明书、b.检验证明书、c.船公司证明书、d.其它证明书)。
总体而言,单据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特点:
1、具体性。即单据不仅有特定的函头名称,而且每种单据均具有一定的格式和内容,有些已经约定俗成,并以印刷方式固定下来(如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检验证和产地证等)。
2、国际性。即单据是一种涉外性较强的经济文件。它体现了一国与另一国之间的国际经济交往和平等协作、互惠互利、按国际惯例办事的原则和精神。它一般 使用国际通用语言文字(如英语)。
3、规范性。即单据是一种较为标准、规范且法律性强的文件或凭证。它涉及到进出口商、银行、商
检、海关、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一系列部门,有关单据各方面的利益是受法律调节和保护的。每种单据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并符合有关规定,而不能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