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单证员考试缮制与操作辅导讲义(7)

来源:单证员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9-23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单证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单证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商业发票(三)

  10、单价和总值

  完整的货物单价包括计价货币、单位价格金额、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四个内容,例如:EUR100.00 PER DOZEN CIF HAMBURG

  单价和总值是发票的主要项目,必须准确计算,正确缮打,并认真复核,特别要注意小数点的位置是否正确,金额和数量的横乘、竖加是否有矛盾。

  发票总值不能超过信用证的总金额。如信用证的总金额是按含佣金价计算的,则商业发票上的总金额也应按含佣价计算,不需要扣除佣金;如信用证单价为佣金价,但总金额已扣除佣金的,即使信用证没有规定扣减,发票总金额也应是扣除佣金后的货物总值。

  例如:一信用证显示USD21/DOZ CIFC5 KOBE(神户),单价包含佣金,数量500DOZ,信用证总金额是USD9975.00,制作发票时,应写成:

  USD10500.00

  Less Commission 525.00

  USD9975.00

  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时,应理解为有关金额可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①“约”的容差范围为10%增减

  对信用证的金额、数量或单价,如果用了“约(About)”、“大约(Circa)”、“近似(Approximately)”等,可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约”放在哪一项,就适用于哪一项,不能以此类推。例如,信用证中货物的单价与数量条款中有“约”等词语,但金额中没有此类词语,金额就不允许有上述幅度的增减。

  当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和数量允许一定比例上下增减时,该信用证项下不同颜色、规格的货物,分别可以满足该增减幅度。但是如果其中有单独一项货物数量或金额超过规定,即使总金额和总数量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亦是不允许的。

  ②数量的容差范围为5%增减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货物数量有增减幅度,只要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对货物数量的容差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条件一: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条件二: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条件三:货物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而是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等。

  例:如果信用证没对货物数量订有增减条款,只要同时符合下列哪些条件,该货物的出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ABC )(2007年6月)

  A.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B.知趣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C.货物的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

  D.信用证不准分批

  E.支取金额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5%

  11、唛头(运输标志)

  唛头是运输标志,便于货物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凡是来证有指定唛头的,必须逐字按照规定制唛。如无指定,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唛头一般以简明、易于识别为原则。

  唛头内容包括收货人简称、贸易业务参考号、目的地名称和件数编号组成。

  如货物运至目的港后还要转运到内陆城市的,可在目的港下面加打IN TRANSIT TO×××或IN TRANSIT字样。

  贸易上的装运唛头是为了便于辨识货物而制作的。如果信用证规定了具体唛头,而且带有“唛头仅限于…(Mark is restricted to…)”或“只有这样的唛头才能接受(Only such mark is acceptable)”或“唛头应包括… (Mark should include…)”等类似语句时,则唛头中的每一个字母、数字、排列顺序、位置、图形和特殊标注等都应按信用证规定的原样显示在发票上。

  如果信用证规定的唛头用英文表示图形,例如:“In Diamond”或“In Triangle”等,则发票应将菱形或三角形等具体图形表示出来。

  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唛头,则发票既可以显示具体唛头,也可以用“No Mark”或“N/M”来表示无唛头。

  例如: BBB

  S/C LT07060

  GDANSK

  C/N.1-740

  12、补充信息及声明文句

  国外来证有时要求在发票上加注各种费用金额、特定号码、有关证明句,一般可将这些内容打在发票商品栏以下的空白处,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 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证号码、配额许可证号码等。

  ② 运费、保险费等。

  ③ 缮打证明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