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缮制与操作指导:收货人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1-06

  收货人(consignee):收货人即提单抬头人,按信用证规定或根据业务需要,有下列几种打法:

  (1)记名抬头:如来证提单条款内规定"consignedto×××"、"issuedto×××""addressto×××"或"1ssuedinnameof×××"等,这意味着提单收货人栏内应直接填写收货人名称。按信用证规定,收货人有可能是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信用证规定的其他人。如托收项下,收货人栏可以填写合同的买方或代收行。这种提单,只能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提单做成这种抬头,有时不用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ofarrival)即可提货,货权不易控制,特别是以商人为抬头的,应尽量少用。

  (2)不记名抬头:如来证提单条款内未注收货人,或注"madeouttobearer"或"1ssuedtobearer"等,应按来证规定,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tobearer"(来人)。

  (3)指示抬头:

  a.如来证提单条款内规定"madeouttoorder"(凭指示),亦称"空白抬头".提单收货人栏应打"toorder",这种提单须由发货人背书才能转让。

  b.如来证规定"madeouttoorderofshipper"或"madeouttoshipper‘sorder"(凭发货人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应照打。这种提单也须发货人背书转让。

  c.如来证规定"madeouttoorderof(开证申请人)"(凭开证人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内应照打,注意应打开证申请人实际名称,不能用"applicant"代替。这种提单无须发货人背书转让,而须开证申请人收到提单后自行背书转让。

  d.如来证规定"madeouttoorderof(议付行)"(凭议付行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应以议付行实际名称照打,这种提单须由议付行背书转让。

  e.如来证规定"madeouttoorderof(开t1行)"或"madeouttoourorder"(凭开证行指示),提单发货人栏内打"toorderof(证行名称)".这种提单须由开证行背书转让。提单做成这种抬头,开证行可以控制货权。

  背书的方式:

  空白背书:如信用证规定"endorsedinblank"或"blankendorsed"都是空白背书的意思。受益人只须在提单背面盖章签字即可,无须加注任何文字说明。

  记名背书:如信用证规定"endorsedto×××(公司)"或"endorsedinfavourof×××(公司)都表示背书给某某公司。提单背书时,应加"deliverto×××(公司)"表示货交某公司。如信用证规定"endorsedtoorderof×××(公司)",提单背书应加"delivertoorderof×××(公司)",表示货交某公司指定人。有时,信用证要求背书给某某银行(通常是开证行),提单背书时应照加。如信用证对提单的抬头和背书无具体规定,或者是跟单托收,提单最好打空白抬头(toorder)或发货人抬头(toorderofshipper)并由发货人空白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