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缮制与操作指导:托运人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1-06

  托运人(shipper):托运人即发货人(consignor),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

  (1)如 信用证 无特殊规定应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注明受益人名称和地址,有的只打受益人名称。

  (2)按"500"条款规定,如 信用证 无其它规定,提单可以第三方作为发货人。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可能是中间商,而第三方才是实际卖方。

  (3)如 信用证 要求提单发货人做中性托运人(neutralasshipper),可以外运公司(chinanationalforeigntradetransportationcorporation)作为发货人。

  (4)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代替某公司,包括某外国公司,例如"chinagarmentcotianjinonbehalfofrosemacco.ltd,hongkong",提单发货人栏应照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