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销员考试综合辅导:经销与代理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4-02-27

  一、经销

  概念:经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经销商达成书面协议,在约定的经销期限和地区范围,利用经销商就地推销某种商品的一种方式。

  经销的种类:

  一般经销方式:经销商享有在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经营某项(或某几项)商品经销权,在购货上能得到一些优惠,但没有专营权利,出口企业可以在同一地区指定几个经销商。

  独家经销:又称为包销。出口企业授予经销商在约定期限、约定地区对约定商品有独家经销专营权的。独家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自担风险进行货物的转售。当事人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

  委托人委托独立的代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资金从事业务活动,并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按委托人授权的大小,代理可分为:

  •总代理:委托人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从事一般商务活动和某些非商务事务。

  •独家代理: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

  •一般代理:又称佣金代理,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委托人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

  三、独家经销与独家代理的区别

  二者均能一定程度上起到扩大销售渠道、减少自相竞争的作用。但是主要区别为:

  1.独家经销的卖方与独家经销人之间是买卖关系;而独家代理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2.独家经销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而独家代理则不承担市场经营风险。

  3.独家经销人自购自销,自行承担履行购货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独家代理人招揽客户、介绍业务、收取佣金,合同的履行则由实际卖主和买主负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