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外销员外贸综合业务考试辅导4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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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是否有第三者参加划分:(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1)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货物从生产国直接卖给消费国,对生产国而言,是直接出口;对消费国而言,是直接进口。

    (2)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货物通过第三国卖给消费国,对生产国而言,是间接出口;对消费国而言,是间接进口。

    (3)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指货物生产国与货物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货物买卖活动。对第三国来说是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区别,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中先从生产国出口者那里转到第三国(或地区)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而在过境贸易中,商品所有权无需向第三国商人转移。

    例:判断:

    例1:过境贸易属于间接贸易。(否)

    例2:输入本国的货物再输出时,称为转口贸易。(否)

    例3:货物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称之为直接贸易。(否)

    案例1

    马来西亚的可可粉通过香港的出口商出口到德国。那么对于马来西亚和德国来说,就属于间接贸易。对于香港而言,就属于转口贸易。香港的转口贸易在世界上是很有名的。

    案例2

    香港一家进出口公司与德国的公司签定出售可可粉的合同。然后,香港的这家公司再与马来西亚的公司签定购买可可粉的合同。购买完货物后,这批可可粉并没有运到香港,而是直接从马来西亚直接运到德国。虽然货物是从马来西亚直接运到德国的,但是这笔贸易仍属于转口贸易。

    因为马来西亚和德国之间并没有直接发生交易关系,仍然是通过第三方来进行的买卖商品的行为。所以说,对于马来西亚和德国来说,仍然属于间接贸易,对于香港来说仍然属于转口贸易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