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1. 什么是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1) 际贸易条约是国际条约中的一种契约性条约,又称“商约”,泛指国家间在经济贸易关系方面规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各种书面协议的总称。国际贸易协定是指缔约国为调整贸易关系而达到的书面协议。
(2)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按照缔约国家的关系为分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3)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是主权国家为了确立它们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以及实现这一关系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所需采取的具体措施而缔结的书面协议。特性如下:
① 一般特性:国家是主体;以国际法为准;内容规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书面形式表达。
② 独有特性:没有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不能签订政治条约,但可以签订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③ 与国内政策的结束关系。国内的立法和行政措施是一国同他国进行贸易条约与协定谈判的基础。
2. 双边的贸易条件与协定分为几类?
(1) 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① 通商航海条约,是指一种内容广泛、全面规定缔约国双方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它通常涉及缔约国之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各种问题。是以国家元首的名义签订,一般为3-5年,到期后还可延长。
② 贸易协定,是指就两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具体规定而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与通商航海条约相比,特点是比较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只需经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生效。如果在双边贸易协定中包含支付条款,则这份书面协议可称为双边贸易与支付协定。
③ 贸易议定书,是对已签订的双边条约或协定中某个具体问题作出补充、解释修订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经签署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
(2) 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单独关税区签订的贸易条约和贸易协定。
3.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中的主要法律条款是什么?
(1) 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
(2) 国民待遇条款,是指一个国家对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某些事项上(如民事权利方面)给予不低于本国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
4. 1947年GATT有什么作用?
5. 国际商品协定中缓冲库存的作用是什么?
答:缓冲库存是指由协定参加成员提供实物和现金,用来干预和稳定世界初级产品市场价格的一种机制。主要功能稳定价格。
6. 商品共同基金的作用是什么?
7. 什么是最惠国待遇条款,特征、分类、适用范围、限制与例外?
(1) 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从国际法中国家平等原则中派生出来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贸易条约与协定中的一种专门条款。主要作用在于,使该国出口的商品在外国市场上获得与任何第三国同等的竞争条件,使其企业或航船在外国享有不受歧视的地位。
(2) 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特征:
① 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给予的;
② 最惠国待遇一般是平等的待遇,而不是享有独有的特殊利益;
③ 缔约国双方对于最惠国条款所规定的特权、优惠和豁免必须是自动地适用于缔约国对方,而不另外需要对方的申请手续和法律程序。
④ 缔约国根据最惠国条款给予缔约国对方的特权、优惠和豁免,在时间上不仅包括以往在缔约前所给予任何第三国而现时仍继续有效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同时也包括缔约以后在条约有效期内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
⑤ 最刊国待遇条款在国际惯例上是经济和贸易性的条款,如条约和协定无特殊规定,将不适用于经济和贸易关系以外的事项。
(3) 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分类:
① 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凡缔约国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任何特权、优惠、豁免,缔约国对方无须提出任何补偿作为交换而立即无条件地享受同样的特权、优待、豁免。
② 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如缔约国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是有条件的,那么缔约国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