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外科主治指导:支气管哮喘怎么诊断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1-13

  支气管哮喘(bronchial asthma,简称哮喘),是由多种细胞特别是肥大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T淋巴细胞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在易感者中此种炎症可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和/或咳嗽等症状,多在夜间或凌晨发生;此类症状常伴有广泛而多变的呼气流速受限,但可部分地自然缓解或经治疗缓解;此种症状还伴有气道对多种刺激因子反应性增高。 国外支气管哮喘患病率,死亡率逐渐上升,全世界支气管哮喘者约1亿人,成为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的主要慢性疾病。我国的哮喘发病率为1%,儿童达3%。

  (一)诊断依据

  1.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有诱因。

  2.发作时散在或双肺弥漫性哮鸣音,以呼气相为主,呼气相延长。

  3.治疗后症状可缓解或自行缓解。

  4.症状不典型者至少应有以下一项阳性

  (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 FEV1下降≥20%。支气管激发试验是用以测定气道反应性,可对气道反应性增高的程度作出定量判断。

  (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经吸入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后,FEV1增加≥15%,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

  (3)PEF(峰流速)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

  5.除外其他疾病。

  (二)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可将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

  急性发作期是指喘息、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

  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

  临床缓解期系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三)病情评价

  1.急性发作期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呼吸困难、体位、精神状态等)、体格检查(呼吸频率、有无辅助呼吸肌活动或三凹征、哮鸣音、奇脉、心率等)以及血气分析的结果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危重。

  2.哮喘控制水平分级是目前建议的日常哮喘管理的主要严重程度分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