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彻底清创。
2.重建骨的连续性:修整、缩短、固定骨骼,缩短的长度应确保血管、神经无张力缝合,肌腱或肌肉在适当张力下缝合,皮肤及皮下组织能覆盖。骨骼固定要求简便迅速、确实稳固、愈合较快。
3.缝合肌腱:以满足手部和手指主要功能为准,不必将所有离断肌腱缝合。前臂远端可缝合拇长屈、指深屈、腕屈肌3屈肌肌腱;拇长伸、指总伸、腕伸肌3伸肌肌腱和拇长展肌;断指再植时缝合伸指肌腱和指深屈肌腱。
4.重建血循环:先静脉后动脉。动脉:静脉=1:2。血管吻合的质量对肢体存活影响最大。
5.缝合神经:尽可能一期无张力缝合,如有缺损应立即行神经移植修复。可采用外膜缝合术或束膜缝合术。
6.闭合伤口:应完全闭合,不遗留创面,必要时缩短骨骼满足软组织修复需要。皮肤缝合应采用Z成形术。
7.包扎 指间分开,指端外露,便于观察血液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