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血管损伤的治疗目的,首先是通过及时止血,纠正休克,挽救伤员的生命;同时力争恢复肢体血循环,完善处理好血管伤及其合并伤,以保全肢体,减少残疾。
一、急救止血
四肢血管伤大多可用加压包扎止血。对股动脉、腘动脉和肱动脉引起的大出血,不能用加压包扎止血时,应立即使用止血带。但应注意正确使用止血带,掌握好止血带使用的适应证、上止血带的部位、时间和松紧度。若止血带使用不当,可带来严重并发症,以致肢体坏死、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对无修复血管条件而需长途后送者,可先作初步清创、结扎血管断端,缝合皮肤,不上止血带,迅速后送到有修复血管条件的医院处理。这样可减少感染机会,防止出血和长时间使用止血带的不良后果。
二、血管伤的清创术
及时完善的清创术,是预防感染和成功地修复组织的基础。应争取6~8小时内尽快地做好清创术,去除污染、异物、失活及坏死组织,以防感染。如清创不彻底,即使血管修复完善,亦可因伤口感染或组织坏死,使血管外露、感染、出血而导致失败。对损伤的血管断端,如为火器伤,因实际损伤比肉眼所见范围大,应在肉眼观察到损伤部位以外,再切除3毫米,以防修复后因清创不彻底造成血栓形成。
三、血管损伤的修复
四肢动脉损伤的修复,不论完全或大部分断裂,或挫伤后栓塞,均以切除损伤部分,进行对端吻合效果为最好。如缺损过大,不能作对端吻合时,应采用自体静脉移植修复,如四肢动脉锐器伤不超过周径1/2,可作局部缝合。对大静脉如髂外静脉、股静脉和腘静脉伤,条件允许时应在修复动脉的同时,予以修复,以免血液回流不足,肢体肿胀,肌肉坏死而最终导致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