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合同管理》讲义6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8-13

不可抗力及免责

1、不可抗力及免责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两项义务:(1)及时通知对方;(2)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免责的情形

合同的鉴证与公证

(一)合同的鉴证与公证的涵义

1、鉴证

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法律制度。

鉴证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鉴订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的合同鉴证处负责办理。

2、公证

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法律制度。

公证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的公证处负责办理。其管辖权归合同履行地或合同鉴订地的公证。

(二)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基本一致,参阅《合同管理》p39

(三)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原则

鉴证与公证均实行自愿原则。即,合同是否进行鉴证或公证,由合同当事人自愿决定。

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区别

1、性质不同。

鉴证是管理行政行为:公证是司法行政行为。

2、效力不同

<1>证据效力不同。公证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可予以强制执行:鉴证则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

<2>效力范围不同。鉴证仅在我国行政区域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则在域内域外均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